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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浙江丽水松阳县教育局招引教育人才11人公告(一)

发布时间:2024-11-01 01:27:35人气:

  2025年浙江丽水松阳县教育局招引教育人才11人公告(一)为进一步加大人才招引力度,不断优化学校人员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高校优秀毕业生招引教育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丽水农林技师学院(筹)及松阳县教育局下属学校办学需求,拟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11人(事业编制教师10人、报备员额教师1人,具体招引单位(学段)、岗位半岛官网、人数及要求见附件1、附件4)。招引过程相关信息在松阳县政府网发布,请应聘人员自行留意。

  2.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2025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需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认证证书)。

  4.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含符合教育人才类别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留学人员(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4.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1988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对于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以后出生)。

  5.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的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岗位需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放宽至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予以解聘。

  6.要求:2025年毕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放宽至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其他应聘人员需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否则不予聘用。

  本次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公平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报名前请下载附件2:《松阳县教育局招引2025年教育人才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后再打印,粘贴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②毕业证、原件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③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5年毕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放宽至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

  ④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书的可用承诺书代替,详见附件3);

  ⑤符合教育人才类别的2025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综合成绩本专业排名证明(各高校出具)原件(盖章)。

  ①已取得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留学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书、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2025年毕业暂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留学人员可用承诺书代替,详见附件3;

  ③书、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的2025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可用承诺书代替,详见附件3)。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1.资格审查:招引单位按照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审核汇总后符合条件人数与岗位数之比不足2:1的,取消(核减)相应岗位。

  2.考试形式:采用课堂教学考核(模拟上课)的形式进行,模拟上课考核备课时间为60分钟,试讲时间为12分钟,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则依据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体检对象确定后当场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松阳县教育系统就业补充协议书。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松阳县政府网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应聘人员需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书、书、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聘用(2025年毕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放宽至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书,否则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应聘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松阳县教育系统就业补充协议书后放弃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不予递补。

  应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引工作由松阳县委组织部、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松阳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本公告由松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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