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体育官方网站浙江舟山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教师24人公告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教战略,加快推进新区教育现代化发展,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舟山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决定赴浙江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第一批42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原西南师范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29日后出生)。
首都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0月29日后出生)。
浙江师范大学综合素质评价排名在本专业前60%(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杭州师范大学、浙江海洋大学、宁波大学综合素质评价排名在本专业前30%(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0月29日后出生)。
(四)国(境)外学历获得者需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国内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五)本科、研究生学历均须具备相应学位,本科阶段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专升本不得报考);
(六)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应聘者于2024年11月6日17:00前扫描附件2中的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请必须完整、准确、规范。因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不规范造成初审不通过,由考生自己负责。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初审通过名单将在2024年11月7日公布在舟山市教育局网站。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人员需在2024年11月9日上午11:00前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浙江师范大学报名现场点接受资格复审。
(1)《舟山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3,由应聘人员自行打印填写,手写体签名)及报名表中所填内容相关证明材料;
(3)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书原件和复印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学校凭网页截图)、本科(研究生)期间的成绩单,国(境)外学历获得者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综合素质评价排名证明》(见附件5,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浙江海洋大学、宁波大学本科毕业生所在学院和所在学校需严格按照附件5的规范格式填写、签名和盖章);
网上报名的考生,在面试前需现场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需提供上述报考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
资格审核由舟山市教育局会同各招聘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本次招聘不限开考比例。现场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3倍的,增加面谈环节,按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024年11月9日(周六)下午。具体时间、地点在现场报名和资格复审时通知,不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试讲(模拟课堂教学)形式,内容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试讲准备40分钟,试讲10分钟。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进入后续环节。
考试结束后,根据试讲成绩高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签订就业协议。若试讲成绩相同,则加试。就业协议书签订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因放弃而空缺的岗位,从本岗位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参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浙江省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浙教办师〔2022〕28 号)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舟山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半岛·体育官方网站,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
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在入职一年内(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学段和学科要求的书,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一)本次招聘工作中,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符合舟山市人才政策的,按规定享受相应人才待遇,同时可享受到舟山从教上岗10万元补助。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线,监督电线年下半年舟山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浙江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