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平台登陆珠海体育馆撞人案尘埃落定被判死刑到底冤不冤?珠海体育馆撞人案是一起极其严重的刑事案件。2024年11月11日晚,被告人樊维秋因婚姻破裂、生活失意,且不满离婚财产分割结果,故意驾车冲撞正在珠海市香洲区体育中心锻炼的人群,造成35人死亡,43人受伤。
樊维秋的行为被法院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权利终身。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樊维秋的犯罪动机卑劣,犯罪性质极其恶劣,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因此决定依法严惩。
关于是否“冤枉”的问题,从法律角度来看,樊维秋的行为符合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且其犯罪动机、手段和造成的严重后果,都支持了法院的判决。在法治社会中,对于此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法院的判决通常旨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半岛·体育官方网站,以及为受害者及其家属寻求公道。
此外,公开审理此类案件,不仅是对犯罪行为的惩罚,也是对潜在犯罪分子的威慑,以及对公众安全的保护。法院的判决和公开审理过程,是对法律尊严的维护,也是对受害者及其家属的一种交代。
因此,从目前公开的信息和法律角度来看,樊维秋被判处死刑并不冤枉。他的行为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伤害,法院的判决反映了对此类严重犯罪行为的法律评价和社会态度。返回搜狐,查看更多